一、办公室(监察室)职责
研究提出本地区贯彻邮政业发展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标准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;
组织研究涉及本地区邮政行业的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草案,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审核本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;
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负责涉及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的工作;
负责本地区邮政业统计数据的整理、分析工作;
处理机关日常政务,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运转、督办协调、宣传外联、信访、提案议案办理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安全保卫等工作;
负责机关人事劳资、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;
负责机关财务管理、预决算管理和资产管理;
负责机关党务和群团工作;
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。
二、行业管理科(机要通信科)职责
监督检查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情况;
监督检查本地区机要通信、义务兵通信、党报党刊发行、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情况;
完善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保障体系,推动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;定期监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,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报告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;
保障邮政机要通信安全,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;
监督检查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;
受理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设置、撤销及停(限)办普遍服务业务的申请及备案,组织实地核查,提出审批建议;
协助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、举报等有关事务;
负责监督邮政企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销售等服务工作;
依法监督检查邮政配套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;
负责本地区邮政业扫黄打非工作。
依法监管邮政市场,规范经营秩序,维护公平竞争;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;
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行为,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;
负责本地快递业务市场准入许可前的初审核查及监管工作;
协助处理快递服务质量投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,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;
负责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;
协助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开展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工作,依法查处伪造、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;
保障邮政通信安全、信息安全和寄递渠道安全;负责制订本地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组织协调邮政业应急体系工作;负责行业维稳工作;
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加强安全宣传,指导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;依法实施邮政业安全监督检查。